第十七条

有效

野外(室外)使用国家规定的I类、II类、III类放射源,运输国家规定的一类、二类放射性物品的单位,应当建立放射源或者放射性物品运输在线监控系统。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