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从事屠宰、加工、贮藏染疫、病死、死因不明的动物及动物产品等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5月1日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