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未按规定对二次供水设施进行清洗消毒的,由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给用户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地方法规 · 抚顺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