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第三章 新建建筑节能第十五条有效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建筑节能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应当按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工程项目热工计算书。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楼盖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照明设备和遮阳、通风设施等内容。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1月1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