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平遥古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管理第二十六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道路摆设摊点、堆物作业和进行其他妨碍交通的活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