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本市义务教育实行免试入学制度,学校不得举行或者变相举行与入学、编班挂钩的考试或者测试,不得将各种竞赛、考试成绩和各类证书作为入学条件或者编班依据。

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