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五章 教育教学第四十七条有效学校应当加强和改进综合实践教育,培养学生实践技能、劳动习惯和创新精神。初级中等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职业指导教育、职业预备教育或者实用技艺教育。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