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义务教育条例/第三章 学校第二十五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规划设置专门教育学校,对具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严重不良行为的适龄少年实施义务教育,并将其纳入普通学校序列。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