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同级军事机关,领导本行政区域的人民防空工作。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9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