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科学技术协会条例第二条有效科学技术协会是科学技术工作者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发展科学技术事业的重要社会力量。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1月5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