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建设智能土地和矿产资源监管体系,开展地理国情变化监测与统计分析,实现对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采集与更新、土地利用、地质灾害和测绘管理领域的动态监测。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