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第四十一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和推动供电、供水、供气、供热、公共交通等企业加强信息互通合作,为居民提供便捷高效服务。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