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有效

鼓励和引导公共信息资源的社会化开发利用,逐步开放运营不涉密、不涉隐私的数据资源,面向社会引入专业建设方对数据进行分析挖掘。

信息惠民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