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四章 信息资源的汇集与共享第二十六条有效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搭建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政务数据的交换、开发和应用。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