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当搭建市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的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促进政务数据的交换、开发和应用。

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