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智慧城市促进条例/第三章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第十四条有效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市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无线网络向居民免费开放,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在城区重点公共区域建设无线网络向居民免费开放。建设无线网络应当同步落实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为居民提供安全的上网环境。地方法规 · 济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