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第四章 资产管理第十九条有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产权登记、财务管理、审计监督、收益分配、资产管理、经营报告等各项制度。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