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

已修改

大型群众性活动承办者应当制定安全工作方案,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审查。

因紧急情况或者举行大型群众性活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道路范围内确定临时停车区,或者暂停道路停车泊位的使用。

地方法规 · 聊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