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已废止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热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三)奉公守法,清正廉洁;

(四)经过统一培训,获得岗位资格。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