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十七条已废止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熟悉劳动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二)热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奉公守法,清正廉洁;(四)经过统一培训,获得岗位资格。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