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法律援助条例/第二章 法律援助的条件和形式第六条已废止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或者事由发生在本市辖区内的公民,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需要法律服务,确因经济困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的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法律援助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为公共福利组织、公益事项提供法律援助。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