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条例/第二章 流转方式第十四条已废止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或租赁期内承包方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续承包。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5年3月1日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