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省政府应当根据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严格按预算支出的原则,细化预算和实行部门预算;合理确定公共支出范围,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健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财政的宏观调控功能,促进全省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地区经济的协调发展。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