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省政府应当贯彻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预算的决议,并组织预算的执行。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省级预算,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