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省级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四章 决算的审查和批准第三十条有效省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听取和审议省政府提交的省级决算草案报告,并结合省人大财经委员会的审查报告,对决算草案进行审查,作出相应决议。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