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第六章 宣传教育第四十九条已修改中小学校、大专院校和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学员开展循环经济知识教育。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7月1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