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生产经营,以及相关的管理、扶持、指导和服务活动。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