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规划条例/第二章 发展规划体系第七条有效发展规划分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