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长春市养犬管理规定
第四条
已修改
本规定所称养犬人是指养犬管理区内养犬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第三条
回到全文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