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第二十四条有效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指派志愿服务组织提供志愿服务,不得强迫志愿者从事志愿服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的名义从事营利性活动。地方法规 ·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