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高新区享受国家、省、市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在高新区注册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高新区的各项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