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本条例自2003年10月1日起施行。1994年6月3日施行的《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