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三章 投资服务与创业鼓励第二十八条有效鼓励设立中小企业创业资金,采用配套资金拨款、股权投资等方式,支持高新区中小企业从事技术创新的创业活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