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条例/第二章 管理体制与行为规范第十二条有效高新区根据有关规定,从实际需要出发,可以自主设立职能部门。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