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饲养、经营动物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的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及时进行动物免疫接种和消毒。

计划免疫的动物实行免疫证、卡监督管理制度。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