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筹建中间试验基地、重点实验室和农业试验示范基地以及购置、更新大型仪器设备等所需资金,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