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已修改

鼓励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同企业、农村经济组织和个人联合协作,进行研究开发、中间试验、工业性试验和农业试验,加速科技成果转化。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