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屏侗族自治县乡村公路条例/第三章 管理和养护第二十五条已修改乡村公路因山洪、泥石流、崩山滑坡、地震等自然灾害受到严重损坏的,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修复。地方法规 · 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