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城镇,是指自治县县城及所辖的按国家行政建制设立的镇。 本条例所称城镇规划区,是指城镇建成区及城镇发展需要规划控制的区域。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