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城镇化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