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旅行社业务的,由自治旗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没收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地方法规 · 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