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二条有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在限定时限内自行拆除临时建设工程并清理现场: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限届满;建设临时工程的事由消失;因城乡规划管理、建设或者公共利益需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提前拆除的决定。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2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