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十条有效因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公共安全设施或者防灾减灾应急需要搭建的辅助性建筑物、构筑物及依据有关规定建设临时工程的,建设单位(个人)应当申请办理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受理申请后,对符合规定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核发临时规划许可证;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核发,告知申请人并书面说明理由。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2日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