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五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规划许可依据的建设项目批准、核准、备案文件等被确认正式撤销、撤回、吊销、作废或者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撤销相应的规划许可,并在本部门网站或者专门场所进行公告声明。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2日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