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有效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适时组织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层次的城市设计。对重要区域内的建筑、公共空间的形态、布局和景观控制等需要作出特别规定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组织编制详细规划层次的城市设计。城市设计应当作为控制性详细规划相关内容的补充。

地方法规 · 辽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