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本市城区范围内烟花爆竹燃放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区是指本市浔阳区、濂溪区、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范围。

具体实施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决定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