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三十条已废止高等院校学生创办、领办民营科技企业的,由本人申请,学校可按照国家规定保留学籍。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