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条例第二十七条已废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国家及省重点实验室应当对民营科技企业开放实验仪器设备,实行有偿使用。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