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六条已修改经营者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根据具体情况,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管理条例》和《山西省道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