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有关行政部门和消费者协会可以在商业集中区和其他方便消费者申诉、投诉的地方设立申诉、投诉点,有关单位应当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