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扶持措施第十九条已修改市和县(市)农机主管部门应当鼓励、扶持取得相应资质的农业机械培训机构参与新机具、新技术培训;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参与公益性新机具、新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