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第二章 扶持措施第十八条已修改市、县(市)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农业机械培训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9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